【文匯報】科研單位「鬆綁」成果轉化「提速」
中科院上海藥物所兩個上億元項目轉讓給企業 ,「改革試點」走出嘗試性一步
大量科研成果無法走向市場 ,使我國科研經費的投入與產出比一直處於較低水平 。現行管理體制與激發創新活力存在矛盾之處 ,是重要原因 。藥物所副所長葉陽舉例說 ,根據現行制度 ,作為國有資產 ,科技成果「變現」後 ,扣除獎勵部分 ,全部都要上繳國庫 。而且 ,由於科研院所與高校多屬於事業單位 ,根據規定 ,這部分獎勵得納入單位工資總額 ,並作為單位工資總額基數來核定 。「這意味着 ,給轉化成果科研人員獎勵的同時 ,其他人的收入就會受影響 。」他說 ,這次改革試點就希望能摸索新模式 ,有所突破 ,使科技真正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創新驅動力 。
這次改革試點 ,全國共有20家試點單位 ,主要集中在北京中關村 、上海張江 ,以及安徽合蕪蚌等自主創新示範區 。藥物所是上海僅有的兩家試點單位之一 。
「原先 ,800萬元以下的科技轉化項目要報上級部門審批 、財政部備案 ,超過800萬元的項目 ,必須同時報上級部門和財政部審批 。」葉陽說 ,現在所有項目都直接由研究所管理 ,無需再走審批流程 ,這就為成果轉化「提速」了約一年時間 。
科研成果轉化收益不再上繳國庫 ,由科研院所處置 ,也是此次試點的一大亮點 。葉陽介紹 ,讓科研人員個人收益比例從原先的10%-25%上升到近50% ,同時團隊還可再獲得20%作為進一步研發的費用 ,是一個相當大的突破 ,「每個研發團隊情況不同 ,未來可能會制定一個更加合理的分配比例範圍 。」
作為國有資產 ,科技成果在轉化中的合理定價 ,十分關鍵 。藥物所重新設計了科技成果轉化流程 ,從項目發起 、評估 ,到論證 、決策 ,最後公示 、實施 ,使項目操作更加透明 、公正 。這次轉讓給綠谷製藥的兩個項目 ,並未涉及到無形資產轉讓與作價入股 ,因此價格是與企業協商而定的 。目前 ,醫藥市場上 ,權威的第三方評價機構十分缺乏 ,這將是未來推進的一個難點 。
所長蔣華良說 ,分配比例變化是表象 ,更深層的是科研管理流程的重新打造 ,使得科研活動更多地與國民經濟主戰場對接 。
在成為試點單位之前 ,藥物所在中國科學院於去年啟動的「率先行動」計劃中 ,牽頭籌建「藥物創新研究院」 。「創新研究院的定位 ,就是要貫通創新鏈與產業鏈 ,讓高水平科研成果更直接地轉化為生產力 。」為此 ,全所對傳統科研行政部門進行了「大改造」——科研處 、開發處等不見了 ,取而代之的是運營管理部 、研究發展部 、法務商務部 ,新建的知識產權事務處 、成果轉移轉化處等新的管理部門 。根據新的人才配置方案 ,原先一直以研究人員為主的格局被打破 ,為了讓新藥成果更快轉化 ,技術支撐人員比例在創新研究院高達50% ,而法務商務人才也將佔5% 。當然 ,研究所將從成果轉化項目中獲得比原先更多的經費 ,用於經營這個專業服務團隊 。
為鼓勵科研人員創業 ,藥物所設計了科研崗位與創業崗位相結合的人事管理「雙軌制」 ,無論科研人員願意在創業上投入多大比例的精力 ,都能找到合適的考評方式 。
這個新嘗試對激發科研人員成果轉化熱情有效果嗎?葉陽說 ,方案公佈後 ,他的手機響個不停 ,幾乎都是諮詢成果轉化事宜的 ,有的還開始盤算起了創業 。
(原載於《文匯報》2015-01-20 第1版 要聞)